近日,济宁市食药监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局迅速对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销售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查,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一是检查药品零售企业是否遵守国家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有关规定,处方药是否开架销售;已明确需要凭处方销售的药品,是否执行凭处方销售的规定。 二是检查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是否确保在岗在位,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是否正常使用执业药师远程审方。配备执业药师的药店因休班不在位时,是否明示“执业药师不在岗,停止销售处方药”的标牌,并停止销售处方药。 三是检查药品零售企业购销处方药是否建立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是否做到处方妥善保存备查,并建立完整的处方药销售台账;具备远程审方的药品零售企业是否按要求留存电子版处方。 四是检查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处方药时是否开具标明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批号等内容的销售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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