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州运河市场监管局向运河经济开发区内12家持证食品生产企业员工发放了《告食品生产企业员工书》,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内部员工勇当“吹哨人”,及时举报食品生产单位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添加剂、使用过期伪劣食品原料等不法生产行为。一经查实,食品药品(市场)监管部门将重奖举报人,最高奖励金额30万元。 企业员工和公民个人发现食品生产企业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以采取书信、电话、传真等方式向该局举报,24小时举报电话是12331,他们会及时对举报内容进行登记、受理,并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保密。 同时,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也保护了“吹哨人”的相关权益。新法增设了“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举报人举报所在企业的,该企业不得以解除、变更劳动合同或者其他方式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条款,这一法律规定将有助于食品安全“吹哨人”制度的建立。(记者 张明凯 通讯员 韩乐萍) |
Powered by Discuz! X3.2 山东健康网
© 2001-2015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