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局和市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示要求,近日,曹县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为期两个月的全县食品药品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由县食安委组织、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联合县食安委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具体实施。成立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曹县食品药品安全督导考核工作制度》,分宣传发动、集中整治、总结验收3个阶段开展,突出重点问题、重点部位、重点品种,细分为种养殖环节、食品生产环节、食品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药品安全及医疗器械等40个小项的专项整治。遵循“四个一律”原则,即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律责令限期整改;存在违法行为的,一律依法严厉处罚;情节严重的,一律吊销生产经营者许可证件;涉及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通过电视媒体公开曝光,拉入“黑名单”。同时,通过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在县广播电台、县电视台开辟整治行动专题,及时跟进报道整治工作情况,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为保证治理效果,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建立监管部门与乡镇“一对一”包保责任制,从县食安委成员单位抽调27名科级负责人分别督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抓好工作落实,对工作不积极、措施不力的单位在全县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力出现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按照《曹县党政面关工作人员问责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确保每项整治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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