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始终按照“最严谨标准”的要求,本着强基础、建机制、优服务的总体思路,加强规范管理,创新工作思路,有序推进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各项工作。目前,已完成201项食品地方标准清理,制定公布《冷鲜禽加工经营卫生规范》等3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备案食品安全企业标准2.1万件,完成9项标准跟踪评价,承担20余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初步构建了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为主体、地方标准为补充、企业标准为自律的标准管理体系。 一、完善管理,建立健全标准体系 相继制定出台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企业标准备案程序、跟踪评价意见等,规范标准管理各项工作。2011年,成立食品安全标准审评专家库。2013年,进一步升格组建为省级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委员会,出台了管理章程,建立了严格的标准审查制度。吸纳食品安全主要监管部门,作为单位委员,全程参与标准计划制定、草案审查审议等工作,构建了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 始终立足食品安全监管需求和产业发展实际,积极稳妥推进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规范高效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特别是在2014年7月1日要求全省设区市主城区永久性关闭活禽交易市场的政策出台后,积极会同相关监管部门共同论证,紧急启动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冷鲜禽加工经营卫生规范》制定。在制定过程中,会同监管部门共同赴省内外多次调研,组织进行实验室验证,召开多次专家论证会,并广泛征求和吸纳相关行业和企业的意见。该标准为食品生产企业规范生产、食品安全监管依法监管提供了法定依据,受到了社会广泛关注。 二、多措并举,真情服务食品产业 始终将食品安全标准管理作为服务企业、服务经济的重要载体,坚持一手抓规范管理,一手抓优化服务。 一是在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过程中,建立了备案技术会商和质量控制机制,规范和统一备案要求。 二是针对企业反映省级集中备案企业标准存在往来不便的问题,按照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的要求,积极探索将备案事项下放市级。在试点取得成效基础上,自2015年4月1日起实现全面下放。备案下放后,极大方便了企业就近备案。同时,各地卫生计生部门也紧密结合备案工作,积极为企业送知识、解难题,做好标准的技术服务和咨询。 三是强化与食品行业的沟通交流,多次由分管领导亲自带队,深入食品企业、行业协会进行调研,了解企业食品安全标准管理现状和需求,为政策制定提供依据;注重倾听企业声音,认真研究企业反映的问题,妥善解决了新办食品企业标准备案资质认定、豆蔻等食品香辛料标准适用、甜菊糖苷和甜菊糖甙名称同一性等问题。特别是针对行业协会反映的鱿鱼制品本底含有甲醛的问题,多次召集专家进行研究讨论,提出相关建议并向国家卫生计生委专题报告。此外,2014年,省卫生计生委风险监测发现海捕虾二氧化硫残留较高的问题后,及时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做好标准的解读指导,并从产业实际出发,积极协助开展食品添加剂焦亚硫酸钠扩大使用范围的申报。 三、加大宣传,推进社会共治格局 食品安全标准是卫生计生食品安全工作面向社会的重要窗口。近年来,全省卫生计生系统以食品安全标准为重点,以食品安全宣传周、世界卫生日等为契机,相继举办了“看标签、辨安全”“标准连着你我他、食品安全到万家”、食品安全标准进企业和食品安全标准知识微竞赛等专题宣传活动,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参与标准工作的良好氛围。在发布《冷鲜禽加工经营卫生规范》等3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后,举办了专场媒体通报会,主动进行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新华社、浙江日报等10余家主流媒体都进行了广泛报道。在省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上开设了 “浙江食品安全标准网” 专题子网,及时公布和在线解答食品安全标准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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