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发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牵头作用,逐步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会商、通报、共享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监测数据利用,拓展渠道加强信息通报工作。 一、加强沟通协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2014年初,省卫生计生委牵头组织省级食品安全相关部门建立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会商、联合督查、信息共享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会商工作机制。食品安全相关部门共同会商、研究、讨论全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每年召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联席会、年度风险监测计划制定部门会商会、风险隐患分析研判会商会等。2014-2015年,省卫生计生委先后6次召开部门会商工作会议,8次组织食品安全专家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行专题分析研判。 二是建立联合督导机制。根据全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进展,省卫生计生委每年会同省工信、商务、质监、农业、公安、粮食、食药监、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对省疾控中心、省粮油质检中心、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省农、畜、水产品质量检验中心等8家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的检验机构进行联合督导。了解各部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进展情况,指导和督促各检测机构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全年监测任务。 三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与其他食品安全相关部门间定期通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就有可能引发食品安全事件的监测结果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预警,为全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参考,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二、拓展渠道通报信息,有效利用监测结果 一是会议通报。在省食品安全办公室组织的每季度食品安全工作联席会议上,省卫生计生委向有关部门通报相关监测风险隐患信息。 二是现场通报。2014年7月,在秦皇岛市召开首批北戴河暑期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通报会,将监测结果通报秦皇岛市政府。省政府领导在卫生计生委第二批有关北戴河暑期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通报上批示:食安办和卫计委检测督导整改力度大,北戴河食品安全效果明显好于往年。 三是发函通报。近年来,2014年以来,各个监管部门先后向省卫生计生委通报43期风险隐患信息,省卫生计生委向相关监管部门通报45期风险监测专报,有利促进了监管工作开展。 四是风险交流。为配合国家“关于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公告”实施,开展“面粉与膨化食品含铝食品添加剂风险专项监测”,监测结果以风险交流的形式通报给相关监管部门、相关生产企业和媒体。 五是结合标准解读。2015年5月,新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实施后,对市售包装水进行专项监测,结合对新国标的解读进行监测结果通报,对保障公众饮水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