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者,民之仆也。为官之道也是为国之道、为民之道。作为公仆,须亲民、敬民、畏民,民情不可背、民意不可违、民心不可伤,为官一任,要造福一方。勤政为民是为官的基本准则,古人云:“善政者,恤民之患,除民之害也”。 当下,少数党员干部服务意识淡薄,没有真正认识人民公仆就是人民群众的勤务员,忘了当初入党时的誓言,忘了党的性质和宗旨,甚至有一些干部自认为是决策者,就可以支配群众、使唤群众、脱离群众;还有的党员干部不愿意接触群众,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漠不关心,不察民情、不知民意、不听民声。 究其原因,还是在于缺乏为官之德。有的干部学习不够、修为不足,同时深受物质经济日益奢华的影响,秉承传统观念的“做官”,即以显贵发达、功成名就为标志,认为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于是,他们在工作付出与获得报酬之间划等号甚至是划大于符号,取得一点成绩,就想得到组织的“回报”;遇到一点困难,马上就退避三舍。有的人更认为当官就是要享受,时刻想的是既升官又发财,做官就是为了发财。怀揣如此想法者,必将伸出不该伸的手,收取不该收的财,终将走向罪恶的深渊。 当前,群众对一些领导干部摆官架子意见很大。当官要还原百姓身份,只有和群众打成一片,才能知晓群众心里想什么、要什么,才能用好手中权,尽职尽责、不贪不腐,带领百姓奔小康。如果党员干部能做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必将受到百姓敬仰和爱戴。一个心中不装着老百姓,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不对百姓倾注真情实感,不听百姓之言、不察百姓之苦、不解百姓之难的领导干部,怎么能谈到“情为民所系”呢?因此,党员干部要常把百姓的冷暖、苦乐装在心里,事事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思群众之所困。只有如此,才可切实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宋朝吕本中的《官箴》中写道:“当官之法,唯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知此三者,可以保禄位,可以远耻辱,可以得上之知,可以得下之援。”意思是说,做官的方法,只有三件事情,是清正、慎重、勤劳。知道这三个方面的,可以保持住自己的俸禄,可以远离耻辱,可以让上级知道,可以得到老百姓的支援。所以,为官者要对得起良心和百姓。既然选择了做官,就是选择了为民服务,就应该恪守为官之道。 “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党员干部要有忧患意识,居安思危,增强责任感;要坚定理想信念,爱党、爱国、爱人民;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只有百姓安居乐业,国家才能繁荣昌盛,反之亦然。国是大家,家是小国,唯国唯家,都是我们安身立命之所在。因此,我们必须以良好形象增强自身的影响力、亲和力和感召力,始终以人民公仆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永葆共产党人的先进本色。(作者:李怀华,云南省弥勒市委组织部;文章选自《中国组织人事报》2015年11月16日第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