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领导,高位推进改革 一是主要领导亲自抓部署。贵州省卫生计生委主任王忠主持召开委主任办公会,传达学习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工作,要求指导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二是认真研究制定改革文件。组织力量深入基层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制定《贵州省改革生育服务证制度实施方案》。2015年3月13日,经省政府法制办审核,下发《关于改革生育服务证制度的通知》(黔卫计发〔2015〕13号),细化改革举措,对简化办证程序、落实便民服务等作出统一规范。 三是及时召开会议推动落实。2015年3月19日,组织召开全省改革生育服务证制度工作会议,加强研讨培训,及时安排部署工作。明确要求各地改革力度和措施比省里更大,全省改革生育服务证制度工作于4月1日起实施。各市(州)、县积极行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部署。 二、明确改革内容,切实便民利民 一是实行一孩生育登记。取消一孩生殖保健服务证申请制度。夫妻双方均属初育的,持身份证、结婚证到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村(居)免费办理一孩生育登记,自主安排生育。村(居)计生专干核实夫妻信息准确无误后,立即发给生育服务证,并及时将登记信息上报乡(镇、街道)。当事人也可直接到乡(镇、街道)登记,领取生育服务证。改革后减少了证明材料、办证环节,缩短了时间,改变了变相审批情况,登记工作下移到村,方便了群众。 二是规范再生育办理。符合政策申请再生育的夫妻,可向一方户籍地乡(镇、街道)提交申请,并提供身份证、结婚证、户籍证明、单位或村(居)出具的婚育证明。能够通过全员人口数据库获取的信息,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乡(镇、街道)审核后,报县(市、区)办理再生育许可。全省100个示范小城镇审批权限下放到乡(镇)。 三是创新改革措施服务群众。提出“实行限时办结、推行承诺制度、实行委托代办、开展网上办理、提供免费服务”5项创新措施,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 三、落实保障机制,加强风险防控 为保障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落到实处,同时各项经常性工作不滑坡、上水平,研究制定《贵州省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风险防控预案》,提出相关工作措施。 一是完善信息采集机制。加大服务力度,乡、村计生专干主动上门,通过服务采集婚育信息,将信息采集纳入“三按月”管理。 二是建立生育信息分析预警机制。定期分析人口变动情况,对一孩生育登记下滑较大、出生人口信息掌握不准的地区,加大督促检查力度。 三是整合卫生计生信息资源。推进计划生育、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产期保健、住院分娩、儿童保健、预防接种、居民健康档案等信息的共享,加强信息核实对比,提高出生人口数据质量。 四是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力度。督促基层落实全程管理“五步工作法”,加强跟踪服务,防止瞒报、错报,依法严防和严打“两非”违法行为。(贵州省卫生计生委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