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黄梅县把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来抓,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治,不断加强区域协作,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全县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区域协作,构筑联防联治的“一张网” (一)扩展协作区域。早在2003年,黄梅县倡议发起建立了鄂、赣、皖3个省9个县(市)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协作区。到2013年,已扩展到与周边4个省(鄂、赣、皖、豫)12个县(市),本省10个县(市、区)以及广东、浙江、江苏、福建等省共8个县(市)建立了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协作关系,签订了《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协作公约》。 (二)规范运作机制。与协作区成员单位共同承诺,不为协作单位的孕妇提供无证明人流、引产服务;凡为协作单位的孕妇提供节育手术、B超、接生服务的,事前严格查验有效身份证件,落实实名登记,发现身份证明与本人不一致的,及时向协作单位反馈情况;凡协作单位前来查处“两非”案件的,在调查取证、人身安全、食宿交通等方面提供便利服务;与协作区成员单位共同加强对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凡发现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及时通报信息,联手予以打击。 (三)加强信息互通。要求协作区内的卫生计生服务机构,在实施B超、人流、引产、结扎、上环等技术服务时,及时向相关协作单位反馈信息;在为协作单位的孕妇提供接生服务时,及时向协作单位反馈详细的人口出生信息。2013年以来,通过区域协作,共搜集“两非”案件线索132 起,收到协作区人流、引产、分娩等信息860条,向协作区成员单位提交相关信息235条。 二、加强案件查处,筑牢打击“两非”的“一道墙” (一)卫生计生部门摸排查。每年,印发举报“两非”通告10万份,在县电视台滚动播放有奖举报通告。凡举报1例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或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查证属实后给予5000元至20000元奖励,全县兑现举报奖励最多的1年达到14万元。同时,采用倒查机制,将孕情因不明原因消失的,一律作为重点“两非”线索,进行逐个排查。近2年来,全县共发现“两非”疑似线索236条,立案调查207起。 (二)公安部门牵头查。2009年以来,坚持由公安部门牵头“两非”案件查处工作。县公安局局长担任“两非”案件查处专班组长,并成立打击“两非”刑侦中队,常年从事“两非”案件查处工作。每年初,县政府分乡镇和派出所双线下达“两非”案件查处任务;年终,实行双线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乡镇派出所所长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纪检部门介入查。“两非”案件凡是涉及县内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的,县纪检监察部门介入调查。纪检监察部门采取纪律措施直接参与办案,不仅加快了调查取证的进程,而且在涉案人员的处理上也减少了材料送审环节,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 (四)区域协作联合查。“两非”案件如涉及协作区成员单位的,立即启动协查机制,与协作单位共同查处“两非”案件。3年来,全县与协作区联手办理“两非”案件累计多达300余件。 三、实行双向管理,形成流动人口管理“一盘棋” (一)加强领导,统筹管理。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作为性别比治理的重中之重。成立了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卫生计生、公安、工商、人社、城建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情况,制定措施,解决问题;县委、县政府与人社、工商、公安、民政等相关职能部门签订流动人口管理目标责任书,落实了流动人口齐抓共管工作职责。 (二)均等服务,双向管理。黄梅县属流出人口大县,每年外出务工的流动人口接近30万人。为了让他们享受到与流入地常住人口同等的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避孕药具等技术服务,先后与广东、福建、浙江等省的流出人口相对集中的县(市)建立了流动人口管理双向协作关系。 (三)信息共享,分类管理。依托国家流动人口信息平台,采取传真、电话、信件等方式,加强与协作单位的信息交流和共享,并根据不同服务对象,落实分类管理。对符合政策再生育对象,实行委托管理,与协作单位卫生计生部门共同做好孕情监测工作;对生育一孩且不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对象,委托协作单位卫生计生部门,每年提供2次至3次免费孕检环检服务;对需要办理计划生育证明证件的对象,积极与协作地卫生计生部门沟通,提供办证便利。2014年,县卫生计生局出资25万元,开启流动人口亲情电话80部,惠及60所农村小学的留守儿童,提高了外出务工重点服务对象的有效联系率。(湖北省黄梅县卫生计生局供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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