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8日至11日,国家卫生计生委药政司在上海举办第三期国家药物政策培训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药政(械)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医政处,计划单列市卫生计生委药政处和各省级药品集中采购机构的一线工作人员共70余人参加了培训。 会上,药政司负责同志要求各地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以及《“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以推动基本药物公平可及、巩固扩大价格谈判和定点生产成果、保障儿童用药、开展短缺药品预警等为重点深入开展工作,同时要强化法治思维和底线思维,积极研判应对热点、难点问题。 培训期间,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有关处室同志分别就反垄断法、医药工业发展规划纲要、药品审评审批改革等政策进行了政策解读;有关专家分别介绍了世界卫生大会儿童用药决议、世界卫生组织“全球病人用药安全挑战”战略计划、国内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药品临床综合评价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辽宁省与甘肃省药政部门分别对建立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推广使用中药验方的做法和成效做了专题介绍。 通过培训交流,与会人员认为对国家药物政策整体框架和内涵有了更深刻认识,有助于今后工作的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