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局将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列为监管重点,强化措施,落实责任,严格管控,2014年以来未发生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流失事件。 一是加强指导,提高认识。对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监管文件进行了汇编,分发到各药品经营单位,要求零售药店不得销售国家禁止经营的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品种,明确将曲马多复方制剂列为处方药管理。组织药品经营单位负责人学习相关法律法规,通报典型案例,增强企业严管意识。 二是落实责任,健全制度。与46家批发企业、61家连锁企业签订了守法承诺书,将加强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管理列为重要内容,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各药品经营企业均建立了相关管理制度和购进、仓储、养护、陈列、销售等一系列记录台帐。 三是联合执法,严格检查。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合作,共同印发了打击网上非法售药、严厉查处违法销售可待因口服溶液案件等通知,联合开展了一系列执法行动;通过开展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专项检查、日常巡查、GSP认证等,严格检查企业购进、仓储、销售情况及“五项管理规定”执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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