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抽检效能,近日威海市局出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和风险监测问题样品后处理工作规范》,加强食品抽检后处理工作。 一是明确后处理责任主体。规定市局业务科室组织风险监测问题样品的调查核实与处理工作,稽查支队负责国家、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的调查核实与查处工作。市级监督抽检后处理工作实行属地管辖。 二是明确工作时限。《规范》规定,抽检不合格的外地市生产食品,收到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通报问题产品标示所在地市局;本地生产的,5日内启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行政处理;对检出非食用物质或其他较高风险的,24小时之内启动核查处置工作。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 三是明确工作标准。对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监督其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产品,对库存的不合格食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进行全面清理;对已出厂、销售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召回处理。涉及风险监测项目的,应组织调查核实,采取必要措施化解风险。 四是强化抽检结果运用。对不合格产品或问题样品深入开展问题分析调查,及时进行复查和跟踪抽检。加强风险研判,对存在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产品,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验,依托抽检指导监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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