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8日从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2014年以来,山东居民大病保险已累计为全省136.17万人次补偿医疗费用28.36亿元,有效减轻了重大疾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 山东省人社厅副厅长孙廷玉介绍,从2015年开始,山东省大病保险从原新农合仅对20类大病补偿全部过渡为按额度补偿,不再区分病种。个人累计承担超过一定额度的部分,由居民大病保险给予补偿。一个医疗年度内,大病保险每人最高可获30万元补偿。 此外,山东省城乡一体的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彻底消除了城乡制度分割和待遇差别,各市居民医保统一执行职工医保药品、诊疗和服务设施目录,农村居民用药品种由1100种扩大到2400种,全省门诊慢性病病种实际平均报销比例由56%提高到58%。 孙廷玉表示,下一步山东省将积极探索将意外伤害病例打包,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服务,并大力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适当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支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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