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经过2014年的调查摸底和2015年的审核确认,黄岛区2840名符合补助条件且年满60周岁的老年乡村医生通过居民养老保险渠道开始领取生活补助资金。 为妥善解决老年乡村医生养老无保障和生活困难问题,2014年底,省卫生计生委、财政厅、人社厅联合出台了《关于解决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问题的实施意见》,明确补助的对象要求是:现为山东省户籍,新中国成立后至2011年6月30日已进入山东省内村卫生室,或曾在山东省内村卫生室连续从事乡村医生工作1年以上(含1年)的,年满60岁的离岗乡村医生。目前在岗的60岁以上的乡村医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办理离岗手续,之后即可按以上标准领取生活补助。 按照意见规定和要求,黄岛区老年乡村医生补助政策自2015年1月起执行,凡是2011年6月30日之前合法从事乡村医生工作的,按从业年限每满一年每人每月20元的标准发放。本次将为首批到龄的老年乡村医生发放2015年1-9月生活补助资金1176万余元。其中,从业年限最高的57年,每月可领到1140元;最低的1年,每月可领到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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