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济南市社保局获悉,2016年度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已于本月起全面启动,缴费日期截止到12月31日。据了解,2016年我市成年居民二档个人缴费标准调整到140元,其他人群缴费标准不变,仍为成年居民一档300元,学生儿童、驻济高校大学生80元。 社保局工作人员提醒,居民医保按年度缴费,一般是当年缴费期缴纳下一医疗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2015年度出生的新生儿,一般在户籍登记后一次性缴纳出生当年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也就是说虽然今年已经缴纳了一次居民医保,但新生儿家长仍需在12月底前缴纳2016年度的居民医保费。 参保人在缴费期内一次性足额缴纳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后,可在下一年度按医疗年度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待遇享受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超过3个月以上参保缴费的,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今年共有四家银行代收居民医保参保费用,分别是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和济南润丰农村合作银行。参保居民可咨询所属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就近选择一家合作银行进行缴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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