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健康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山东健康网 疾病防控 查看内容

全国爱卫办关于2015年国家卫生城市(区)、乡镇(县城)复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5-2-9 12:08| 发布者: xioaxiaoyao| 查看: 710| 评论: 0

摘要: 全爱卫办函〔2015〕2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爱卫办: 按照《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2015年我办将对2011年命名及重新确认的国家卫生城市(区)进行复审,对2014年暂缓命名的城市进行再 ...

全爱卫办函〔2015〕2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爱卫办:

按照《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2015年我办将对2011年命名及重新确认的国家卫生城市(区)进行复审,对2014年暂缓命名的城市进行再次复审(名单见附件)。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爱卫办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对所辖国家卫生城市(区)进行复查,并于2015630日前将结果及复审城市(区)建成区地图(纸质版和电子版)报我办。

根据《全国爱卫会关于做好下放国家卫生乡镇(县城)评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爱卫办按照《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组织对20112012年命名及重新确认的国家卫生乡镇(县城)进行复审,并于2015930日前将复审结果上报我办。

附件:2015年复审国家卫生城市(区)、乡镇(县城)名单.docx

全国爱卫办

2015119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山东卫生信息网

GMT+8, 2025-5-1 00:48 , Processed in 0.070739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山东健康网

© 2001-2015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