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8月15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提高行政监管能力,2015年8月26日,国家卫生计生委科教司在江苏省南京市举办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培训班,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卫生计生委和委属科研机构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共计50余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再次强调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切实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基本概念和知识进行了讲解,重点解读了相关管理法规和行政审批事项流程的工作要求,对做好日常和国家重大活动期间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提出要求。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就加强监管的措施和落实属地责任进行了交流。 卫生计生委科教司在会上提出要求: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对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排除隐患;二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不断强化安全“底线”意识,采取切实措施落实安全生产的法定责任、主管责任和监管责任;三是加强地区间和相关部门的统筹协调,及时沟通信息,科学评估危险因素,完善应急预案,进行综合演练。
会议现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