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通过“高位推治理,精兵办铁案,多层挖案源,依法抓惩处”四位一体工作模式,构建六个长效机制,强势推进整治“两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构建打击“两非”高层推进机制。一是建立高层推进治理工作制度。成立以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纪检、公安、人口计生、卫生、工商、食药监、民政、妇联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打击“两非”领导小组,组建专项行动办公室,制定下发实施方案,签定目标管理责任书,纳入年度目标考评内容,下拨专项经费,做到领导重视到位、人员配备到位、经费保障到位、部门配合到位。二是明确工作责任。2012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坚持每年下发本年度的打击“两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县(区)和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下达年度查处“两非”典型案件的任务。三是加强督促检查。通过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汇报会和形势分析会,深入推进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2012年以来,市委、市政府每年召开一次全市打击“两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现场推进会,推广各县(区)查处“两非”典型案件的经验、做法。 构建打击“两非”工作保障机制。一是建立领导预警约谈制度。2012年以来,百色市坚持每年6月份,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分别给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重点管理县(区)的党政分管领导写工作督导信;8月份由市委、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分别对查处“两非”案件空白的县(区)党政分管领导进行预警约谈;11月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对工作措施不力、不完成“两非”典型案件查处任务,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幅度不达标的县(区)党政主要领导约谈。二是建立工作督查制度。每年3次组织督查组对各县(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情况进行专题督查,重点检查“两非”案件查处情况,并将督查结果进行通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确保全面完成自治区、市下达的考核指标任务。三是强化B超管理制度。今年4月,修订完善了《百色市B型超声机使用管理工作规范》,重点明确了全市B超使用管理规范。四是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不认真履行职责,不完成自治区、市下达 “两非”典型案件查处任务或弄虚作假的,坚决实行单项工作“一票否决”。 构建“两非”案源多层次排查机制。广泛发动群众,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对可疑行为,立即上报到县(区)“两非”案件查处办公室,立案查处。建立和完善举报奖励制度,提高奖励幅度,并对举报人严格保密。对举报的每条信息要进行详细询问、仔细梳理,不要轻易放过。加强信息共享。公安、人口计生、卫生、食药监、工商等部门在“两非”案件查处中,要加强沟通协调,互通信息。 构建大案要案督查督办机制。市委、市政府加大对大案要案查处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督导检查,对“两非”案件坚持一查到底,做到事实不查清楚不放过,责任不追究到位不放过,有效提高办案质量。 构建部门联动查处机制。一是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市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每季度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和工作协调会议,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工作形势,研判案件信息,制定工作措施,明确工作思路,有针对性地指导县(区)解决难点、重点问题。二是建立信息通报制度。人口计生、卫生、食药监、公安等案件查办单位互通信息,对案情进行会商,并针对违法行为由对应部门根据相关政策法规予以查处。三是建立责任对应,有分有合的重点查处机制。对多方查找的案件线索,逐个进行分析排查,确定案件查办牵头单位。对孕情消失案件,由人口计生部门牵头查处;对卫生医疗市场,由卫生部门牵头查处;对清理整顿批发、销售终止妊娠药品、器械市场,由食药监部门牵头查处;对虐待、遗弃、溺杀、贩卖女婴等违法行为,由公安部门牵头查处;对“两非”案件中涉及的公职人员,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查处。 构建区域协作联查机制。加强与毗邻省和区内周边县、市工作协作,深化市外区域协作机制;建立信息互动、资源互享、联手管理、协作办案、联防联治的工作格局。百色市与云南、贵州省周边县、市共同签定了《桂滇黔十县(市)打击“两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区域协作协议书》,合力重拳打击“两非”违法犯罪活动。2012年以来,通过区域协作,百色市与云南省罗平、富宁县和贵州省兴义市联合查处了15起跨省“两非”典型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