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山东烟台芝罘区残联继续坚持“广受益、广覆盖”的原则,加大保障力度,扎实推进残疾儿童“春苗阳光”工程有序开展。据统计,2015年上半年,已经为39名残疾儿童申请了残疾儿童“春苗阳光”工程救助。据区残联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根据政策规定,“春苗阳光”工程对进入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的听力语言残疾儿童、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残疾儿童,每人每年给予12000元的救助,接受康复训练不少于10个月;脑瘫儿童每人每年给予13200元的救助,接受系统训练不少于9个月;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及康复训练救助,每人每年15000元;低视力儿童每人每年600元,用于免费配发助视器,进行康复训练。 区残联工作人员介绍,具有芝罘区常住户口、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有相应康复适应指征并有康复意愿、经评估有康复效果的0-10岁残疾儿童,均可申请“春苗阳光”工程救助。 0-10岁是人生发育成长的关键时期,能否在这个最佳时期实施抢救性康复,是关乎到残疾儿童能否转残为健、一生幸福的大问题。区残联提醒残疾儿童家长,一定要把握住0-10岁的最佳康复期,让孩子在这个最佳时期接受康复训练,最大程度地使残疾儿童转残为健。(刘鹏飞 刘相盛 孙青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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