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单位不按规定执行药品零差率政策,药店虚假标价,针对这些价格违法行为,山东省德州市将于下月起进行为期半年的专项检查。根据要求,对性质恶劣的违法案件,将依法严处,以规范药品市场价格。 记者从物价部门获悉,根据全省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药品价格专项检查。检查对象是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血站、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等单位,检查重点是竞争不充分药品和特殊患者的特殊用药价格,检查内容是上述单位是否存在借药品价格改革之机实施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 比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药品;公立医疗机构销售药品不按照规定执行药品加价率政策;政府定价药品突破最高零售价格销售等,对这些违法行为都将予以严查。 今后,德州市有望建立信用奖惩机制,把药品价格违法行为列入价格诚信记录,其中涉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严重违法行为,要根据相关规定列入药品集中采购不良记录,建议有关部门依法取消相关企业产品入围资格,两年内不接受该企业任何产品集中采购申请。(潘晓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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