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讯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简政放权”要求,实现“增速提效、便民务实”的执法目的,日照市卫生监督所自5月中旬起,进一步简化卫生行政许可流程。今后,除非特殊情况,卫生行政许可不再由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现场验收监督员签字,分管负责人把关审核即可。 在简化流程的同时,对于许可验收标准却是“再提高”,严把卫生许可准入关。在过去现场验收拍照存档的基础上,对于住宿业、洗浴业、游泳场所、美容美发场所以及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严格按照量化评分表来进行许可验收,给出申请单位的量化分数并定出量化等级。验收完毕后,对于退件单位,要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告知当事人不予许可的理由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对于许可通过单位,撰写“许可验收报告”,附上现场拍摄照片,更好地固定许可验收现场,防止日后当事人擅自改变现场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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