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讯 为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医改成效,提高社会满意度,宁津县卫生计生局近期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提升群众看病就医满意度的管理办法》。 该办法要求,各医疗机构由院长直接负责,成立提升看病就医群众满意度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各医疗机构要通过职工大会等多种方式,强化医务人员依法执业、规范诊疗、医德医风、医疗安全、核心制度等方面的学习培训,引导医务人员树立规范服务意识,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要进一步优化医疗环境、服务流程,规范医务人员服务行为,全面贯彻落实医疗卫生行业核心价值观,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使之普遍得到推广应用,使群众对医疗服务环境、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的满意度逐步提高。 同时,要求各医疗机构要把病人满意度调查作为考核医院各医务人员综合服务水平的重要指标,对门诊住院患者进行全面的满意度调查。开展门(急)诊病人、住院病人对医疗服务满意度测评,确保服务满意度≥90%,定期对满意度进行通报,与医务人员绩效奖励挂钩,与年终考核挂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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