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头痛服用章丘市黄河镇卫生院开出的卡马西平片后,患者出现严重过敏症状,引发家属对卫生院不满。卫生院方面认为,药物的使用没有问题,过敏症状的出现是因为患者属于高敏体质。 事情经过 ●4月25日10时左右,因感觉头痛,章丘市黄河镇居民张女士到黄河镇卫生院治疗,内科一位医生为其开药,张女士回家后按医嘱服用。14时许,张女士感到手上痒得厉害,就回到黄河镇卫生院向当事医生反映,医生为其开了两种脱敏药物。 ●张女士的家人告诉记者,回家后,患者仍按医嘱服用所开药物。第二天早上发现,患者嘴唇肿得发紫,手、脚等多个部位起泡,“一碰就出 水出血”,并伴有胸闷等症状。4月27日,家人带张女士到山东省皮肤病研究所治疗,医生在看过黄河镇卫生院开的药后指出,应该是其中一种卡马西平片所致。 ●服用山东省皮肤病研究所开出的药后,过敏情况有所缓解,但4月28日,症状再次加重,张女士又回到黄河镇卫生院治疗。短暂住院后,因病情严重,先后转院到章丘市人民医院、省立医院东院,最终转入齐鲁医院。 ●经张女士的家人李先生了解,卡马西平片是一种治疗精神病、癫痫的药物,而患者并没有得过类似的病。多家医院的医生均向其表示,患者的症状属于药物中毒。目前,患者在齐鲁医院中毒科已住院8天,情况有所好转,花费近两万元。经多次交涉,黄河镇卫生院于今天上午支付了5000元钱,但对于事件原因没有任何明确说法。 黄河镇卫生院 出于人道主义拿出5000元医药费 5月6日,黄河镇卫生院相关人员对记者表示,卡马西平片是治疗头痛的少数基本药物之一,医生的诊疗、该药物的使用没有问题,患者出现上述症状,是因为其属于高敏体质,相应症状属于药物过敏而非中毒,“就像有的人吃了某种食物就过敏,但不代表食物有问题”。在没有确定是否有责任之前,卫生院出于人道主义拿出5000元医药费,建议患者看完病后通过司法或鉴定等方式,请权威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判定。如果判定卫生院应承担相应责任,院方不会逃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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