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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非法行医十大案例:儿科医生为患者做"彩超"

2015-5-6 00:12| 发布者: wulang| 查看: 388| 评论: 0

摘要:   为保障市民就医安全,烟台开展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去年,全市向公安机关移交非法行医涉嫌犯罪案件2起,医疗服务市场环境得到进一步净化。为加大对无证行医人员以及违法情节严重医 ...

  为保障市民就医安全,烟台开展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去年,全市向公安机关移交非法行医涉嫌犯罪案件2起,医疗服务市场环境得到进一步净化。为加大对无证行医人员以及违法情节严重医疗机构的曝光力度,有力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我市卫生部门公布十个典型案例。

  案例一

  非法诊疗被移送公安机关

  去年12月1日,莱州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发现,莱州市沙河镇某村曲某某在本村非法行医开展牙科诊疗活动,经查实,曲某某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非法开展口腔诊疗活动。曲某某因非法行医于2013年11月、2013年12月两次被行政处罚,再次非法行医,涉嫌构成非法行医罪,莱州市卫生局将曲某某非法行医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案例2

  擅自开展口腔诊疗活动

  去年6月17日,福山区卫生局卫生监督员在日常监督中发现,区府街与福海路路口一处门头房悬挂有“牙齿美容”字样的门头牌匾。监督员现场检查发现,室内有牙科综合治疗椅一张及齿科器械一盒。经查实,该场所负责人孙某某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口腔诊疗活动。福山区卫生局对其做出没收器械,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其立即停止口腔诊疗活动。

  案例3

  未取得医师资格擅自诊疗

  去年8月6日,蓬莱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接上级交办“位于蓬莱开发区的长裕诊所非法行医”。接报后,立即派出卫生监督员前往调查,经查实,该诊所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李某未取得医师资格,擅自开展诊疗活动。蓬莱市卫生局对其作出没收药品、器械,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其立即停止执业活动。

  案例4

  村民在家非法开展诊疗

  去年8月21日,牟平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牟平区高陵镇下夼村曲某某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经查实,曲某某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自家执业,现场有检查床一张,药品柜上有各种药品。牟平区卫生局对其作出了没收药品、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其立即停止执业活动。

  案例5

  小区内非法行医被举报

  去年7月7日,芝罘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接社会举报:“芝罘区龙海家园某区某号楼某室有人涉嫌非法行医”。接报后,立即派出卫生监督员前往调查,现场发现6名患者在接受治疗,经查实,该诊所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负责人巩某某具有医师资格,擅自执业时间超过三个月。芝罘区卫生局对其作出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其立即停止执业活动。

  案例6

  擅自在药店内打针输液

  去年8月27日,招远市卫生局接到群众投诉“招远市某药店无证行医”。接报后,卫生监督员前往调查。经查实,该药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在药店内开展打针输液等诊疗活动。招远市卫生局对该药店做出没收相关药械,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其立即停止执业活动。

  案例7

  群众举报大药房无证行医

  去年11月7日,栖霞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接到群众举报:“栖霞市官道镇政府驻地有一家大药房涉嫌无证行医”。接报后,立即派出卫生监督员前往调查,现场发现3名患者正接受输液治疗。经查实,该药房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人员蒋某某未取得医师资格。栖霞市卫生局对其做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其立即停止执业活动。

  案例8

  未取得资格从事处方调制

  去年3月14日,烟台市卫生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海阳市某医院进行综合监督执法检查,在该医院药房发现两张住院处方笺,调配一栏分别由孙某和郭某独立签名。经查实,孙某和郭某均为该医院职工,被该院安排在药房从事处方调剂工作,两人均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烟台市卫生局对该医院做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案例9

  儿科医生竟给患者做彩超

  去年6月17日,烟台市卫生局行政执法人员对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医院进行综合监督执法检查,在该医院彩超室发现3份《某医院超声医学影像报告单》,诊断医师一栏分别由张某、王某、李某独立签字。经查实,此3人均为该医院职工,该医院现场出示了张某的《医师执业证书》,其注册执业范围为儿科专业;出示了王某和李某的《技师证书》,其上显示王某为放射技师,李某为B超技师,该院的行为属于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诊疗活动。烟台市卫生局对该院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案例10

  未取得处方权就敢开处方

  去年12月2日,芝罘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接社会举报:“芝罘区某医院有名张姓医师涉嫌非法行医”。接报后,立即派出卫生监督员前往调查,现场检查发现,张某某开具了该院门诊处方笺两张,经查实,张某某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但未变更执业地点,未取得处方权,芝罘区卫生局对该院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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