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讯 近日,烟台市局联合商务、人社、工商等部门在全市开展“群众满意药店” 评选活动。活动旨在进一步推动全市医药企业规范健康发展,提升药品安全保障水平,营造人民群众满意的药品消费环境。 此次评选范围为烟台市辖区内已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从事药品经营一年以上的药品零售企业(含连锁门店和单体药店)。评选条件包括证照齐全、店面整洁、管理规范、诚信经营、服务优质、热情周到等方面。参评药店须通过新版GSP认证,不存在经营假劣药品、以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等违法行为,近五年无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评选过程分为企业申报、初审推荐、公众投票、征求意见、专家评审、媒体公示、领导小组审定、总结表彰等步骤。全市共评选“群众满意药店”200家左右。评选过程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严格把关、宁缺毋滥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收取任何费用。 此次评选活动以“保安全、促发展、惠民生”为目的,将有利于全市药品经营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和自律意识的进一步提升,加快新版GSP认证的实施,推动行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
Powered by Discuz! X3.2 山东健康网
© 2001-2015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