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伟 报道 烟台讯 近日,烟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下发通知,为切实减轻参保职工大病医疗负担,自2015年1月1日起,烟台市城镇职工大额救助金最高支付限额由15万元提高到40万元。一个医疗年度内,统筹基金和大额救助金可累计为参保职工支付医疗费用58.5万元。 大额医疗保险是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在一个年度内其医疗费额度超过了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则进入大额医疗保险。参保职工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先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超出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18.5万元后,再由大额救助金按90%支付,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 目前,这个市城镇职工大额救助金的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36元。每年1月,社会保险机构按规定标准从个人账户中一次性扣除;无个人账户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标准代扣代缴。提高城镇职工大额救助金支付限额是市政府2015年为民服务实事之一,将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就医负担,提高医疗保险待遇水平,有效缓解因病致贫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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