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为促进全省基层中医药事业发展,支持提升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能力,近日,山东省财政厅印发《乡镇中心卫生院国医堂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该办法,我省将按照因素分配法,采取切块方式下达专项资金1000万元,支持启动乡镇中心卫生院国医堂项目,主要用于国医堂项目购置所需的诊疗设备、人才培养和中医药特色文化建设。各市根据国医堂省级项目标准,统筹整合现有资源,择优推荐国医堂省级补助项目,报省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备案后,由基层乡镇卫生院组织实施。 【更多新闻,请下载"山东24小时"新闻客户端或订阅山东手机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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