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网山东频道4月2日电(耿飞)4月2日上午,在清明节来临之际,淄博市红十字会、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市卫计委在龙山陵园举办了“生命在奉献中延续”2015年遗体、器官捐献者追思公祭活动,以此缅怀遗体(角膜)、器官捐献者的高尚情操和无私爱心,倡导弘扬科学文明的社会新风尚。淄博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丛锡钢,市人大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王树槐等有关领导出席了活动,来自各区县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志愿者、捐献者家属及群众参加了活动。 公祭仪式上,志愿者向淄博市遗体捐献纪念碑献花,参加活动的各界人士集体默哀。志愿者们朗诵了致捐献者的诗歌——《生命的延续》,我国第500例人体器官捐献者、农村老党员荀士明的女儿荀立敏代表捐献者家属发言。 丛锡钢在讲话说,遗体(角膜)、人体器官捐献者毫不保留地奉献了生命最后的温暖与光辉,他们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大爱无疆的真谛,展现了高尚的道德勇气和博爱情怀,折射出一座文明城市爱的光辉。遗体(角膜)、人体器官捐献是利人、利众、利民族、利后人的高尚行为,在现代文明社会里理应蔚然成风。 据悉,淄博市红十字会遗体(角膜)捐献者登记工作始于2003年,人体器官捐献登记工作始于2010年。近年来,淄博市红十字会在全市开展了公民自愿捐献遗体(角膜)、人体器官登记工作。2005年淄博南定热电厂退休职工伦少华成为淄博市第1例遗体捐献者。截至目前,全市各级红十字会登记遗体(角膜)捐献志愿者573人,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21人,实现遗体(角膜)、人体器官捐献43人,其中年龄最大的86岁,最小的不满两周岁。实现遗体捐献14例,角膜捐献37例,器官捐献4例,捐献肝脏、肾脏等器官9个,使9条生命重获新生,捐献角膜74只,使至少100余人重获光明。这些志愿者来自社会各界群众,既有党政领导干部,也有专家、学者,更有普通市民和群众。 淄博市遗体捐献纪念碑于2009年清明前夕在龙山陵园落成揭幕,是继青岛、济宁,山东省落成的第三块遗体捐献纪念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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