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山东省莱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截至2014年底,莱芜市100余万人参与了大病医疗保险制度,按照居民大病保险省级统筹要求,参保人员个人不另缴费,所需资金由居民医保基金和统筹地区政府承担。不仅如此,生育保险费用率先实现“零负担”。参保女职工从确认怀孕到生产享受14项常规检查,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均有医疗机构和经办机构直接结算。 莱芜市不断提高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员享有更高医疗保障。据了解,目前,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达到20万元,大额医疗救助金最高支付限额达到50万元。大额救助金支付标准为20万元以上至30万元部分支付90%,30万元以上至大额医疗救助金封顶线部分支付95%,封顶线全省最高。(刘琴) 【更多新闻,请下载"山东24小时"新闻客户端或订阅山东手机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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