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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已有29个省(区、市)出台省级医养结合实施意见

2017-3-29 12:58| 发布者: wsshi199| 查看: 695| 评论: 0

摘要:   资料图片,医生为老人检查身体。 翟羽佳 摄   中新网北京3月28日电(记者 张希敏)国家卫生计生委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司副司长蔡菲28日表示,目前,各地医养结合工作蓬勃开展,全国已有29个省(区、市)出台了省级医 ...

  资料图片,医生为老人检查身体。 翟羽佳 摄

  中新网北京3月28日电(记者 张希敏)国家卫生计生委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司副司长蔡菲28日表示,目前,各地医养结合工作蓬勃开展,全国已有29个省(区、市)出台了省级医养结合实施意见。

  当日,全国老龄办等五部委联合举办《“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简称《规划》)新闻发布会。蔡菲在回答记者提出近年来医养结合方面有哪些进展问题时作出上述表示。

  蔡菲表示,《规划》指出“健全健康支持体系”,推进医养结合。医养结合是指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面向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的老年人,在日常养老、生活照料的基础上,提供所需的医疗卫生相关服务。

  她说,当前,中国老年人口快速增长,老龄化压力日益凸显。面对日趋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形势和老年人的健康养老需求,迫切需要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推进医养结合,能够优化资源配置,盘活现有健康和养老服务资源,引导老年人从大型综合医院转往康复医院、护理院及医养结合机构等,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蔡菲表示,下一步,国家卫生计生委将按照《“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要求,继续推进医养结合工作,一是组织落实好国办转发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做好2017年中期目标和2020年目标任务的落实工作;进一步健全机制,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协议合作,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

  二是鼓励试点先行,指导90个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城市探索创新多种医养结合模式,形成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三是优化政策环境,重点协调相关部门在投融资、财政税收、土地使用、合理定价等方面进一步明确支持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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