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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不足 有毒害壮阳药近七成在成人店销售

2015-3-23 10:34| 发布者: whfakdhfjkdsa| 查看: 737| 评论: 0

摘要:   昨天,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发布销售有毒、有害壮阳药案调研报告,发现在去年该院经办的此类案件中,有67%都是经由成人用品(成人保健)店销售。对此,检方建议建立检察机关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安、法院等机 ...

  昨天,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发布销售有毒、有害壮阳药案调研报告,发现在去年该院经办的此类案件中,有67%都是经由成人用品(成人保健)店销售。对此,检方建议建立检察机关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安、法院等机关的监督与协作机制。

  据检方介绍,在2013年的案件中,有大量有毒、有害壮阳药是从前门、大栅栏的保健品市场进货,在各部门的打击下,从上述市场进货明显减少。而现在,案件中大量的销售者并不将壮阳药摆在店铺货架上,而是藏匿起来躲避侦查,有顾客要时才取出。

  据统计,以2014年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案件为例,28起案件在成人用品(成人保健)店销售,11起案件在个体小超市销售,2起案件在烟酒店销售,1起案件在按摩店销售,成人用品店占多数,比例为67%,这些店铺均无相关经营资质。

  “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的衔接和配合不足。”检察官进一步解释,对于一些不构成犯罪的案件,公安机关在发现后应该移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但当前这一工作开展得还比较少。同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向公安、检察机关移交案件、移交线索不足,未能有效发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该类行为的专门监管作用。

  另外,生产源头打击不足。在现有查办的案件中,抓获的均为壮阳药销售者,未抓到一例生产者。

  为此,检察官建议建立检察机关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安、法院等机关的监督与协作机制,同时应当积极联合街道办、社区、居委会等部门和组织,对辖区内成人用品店、小超市等场所定期进行针对性宣传。(记者周鑫 通讯员白云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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