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办疾控函〔2016〕9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各直属检验检疫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根据原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的《中国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10-2020年)》(卫疾控发〔2010〕47号)要求,2015年7月-2016年4月,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国家质检总局对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行动计划执行情况进行了中期评估。现将评估报告印发给你们,请对照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及提出的建议,有针对性地加强防治工作,确保消除目标如期实现。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 2016年8月18日
附件:中国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10-2020年)中期评估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