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自烟台食药监局获悉,截止到去年年底,烟台应纳入电子监管的19家药品生产企业、42家批发企业已全部按要求实施,药品零售企业已入网1668家,入网率达49.8%。 据介绍,2015年12月31日前,烟台所有药品批发、零售企业须全部入网,严格按照新修订GSP要求,对所经营的已赋码药品“见码必扫”,及时核注核销、上传数据、处理预警,并将电子监管实施情况列为检查重点,针对预警数量过多、高风险预警信息处理及企业基本信息更新不及时等突出问题,督促已入网企业认真落实整改。对不按规定入网和核注核销的药品经营企业,按违反《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查处,对不按规定扫码、进货渠道把关不严、导致销售假劣药品的,按《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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