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是社会生产、生活的主力军,妇女健康是新生儿健康的基础,也是影响家庭和谐、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近年来,随着“健康中国”战略和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妇女保健工作的重要性更加凸显。为全面贯彻落实《济南市妇女发展“十三五”规划》,近日,济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总工会、市妇女联合会出台《进一步规范女职工查体工作的通知》,对女职工查体工作做出明确规定,通过早检查、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掌握妇科疾病发病趋势,研究制定防治对策,提高我市女职工健康水平和自我保健意识。 《通知》规定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业、事业要应每年安排本单位女职工进行一次妇科病、乳腺病检查,并建立女职工健康档案。查体内容主要包括妇科常规检查、阴道分泌物检查、宫颈细胞学检查、阴道镜检查、盆腔B超检查(检查子宫、双侧卵巢及盆腔)、乳腺彩超检查、乳腺钼靶检查等。在查体频次方面,规定35岁以下女职工每2-3年进行1次宫颈细胞学筛查,35岁-64岁每年进行1次宫颈细胞学筛查; 40岁以下女职工乳腺筛查以临床触诊和乳腺超声为主,每1—2年做1次乳腺超声检查,40岁以上的女职工以乳腺X线(钼靶)为主,每年1次乳腺超声检查,每2年1次乳腺X线检查。 在开展健康查体的基础上,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卫生局)、总工会、妇联还将大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宣传。选派医务人员深入到用人单位举办女职工保护和卫生保健知识培训班,送健康教育上门,广泛宣传女职工卫生保健和防病知识,提高女职工的自我保健意识,进一步降低妇科疾病的发病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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