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比较热的就是自存脐带血话题了,看到了很多观点,诸如:自存脐带血应用少,该取缔,脐血库应“私转公”等等,首先要弄清楚这个问题,我们不能规避的是“保险”两个字,让我们看一下什么是保险: 保险(Ins),本意是稳妥可靠;后延伸成一种保障机制,是用来规划人生和防范意外的重要工具。是具备一定条件下家庭健康、财产等各种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的支柱,是集多数保障委托人的资金筹集汇聚,解决少数人的意外保障,少量投入在关键意外时能够取得高额保障的优秀制度设计。 保险[1],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从经济角度看,保险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的一种制度安排;从法律角度看,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是一方同意补偿另一方损失的一种合同安排;从社会角度看,保险是社会经济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精巧的稳定器”;从风险管理角度看,保险是风险管理的一种方法。 那么我们看到这里,应该对保险有个基本的认知了,回到主题上来看,脐带血是什么呢?脐带血是胎儿娩出、脐带结扎并离断后残留在胎盘和脐带中的血液,通常是废弃不用的。近十几年的研究发现,脐带血中含有可以重建人体造血和免疫系统的造血干细胞,可用于造血干细胞移植,治疗80多种疾病。因此,脐带血已成为造血干细胞的重要来源,特别是无血缘关系造血干细胞的来源。也是一种非常重要的人类生物资源。 我们可以看到,脐带血它是一种生物资源,既然能够理论上治疗多种难治性甚至是恶性疾病,那么社会公众储存脐带血就成了有健康保障意识家庭的一种健康管理工具,脐带血分为公共库和自体库两种,顾名思义,公共库应该就是捐献出来供社会大众援助申请的了,自体库应该就是具备一定经济条件的家庭付费给自己家庭健康作保障的行为了,那么这样看,自体库是私人财产,委托者按照民事合同约定储存自己的脐带血,问题就来了,私人财产有那么多人替别人操心是为什么呢?和保险一样,购买重大疾病保险,意外保险等等保险保障,私人付费购买服务,买的是意外防范,不会有人为了出意外而去买保险,那叫骗保。那冤不冤枉,值不值得,和不买的人有何干系呢?笔者看来似乎管的有点宽。 归根到底,不管是保险还是自存脐带血,他本质就是给自己的家庭健康或者财产安全未雨绸缪做的一份保障,一份民事委托合同而已,在民法通则制度下的双方真实意思表达,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如果想有些媒体说的观点,脐带血应该私转公,那么请问凭什么私人财产要转给社会公众使用?产生的成本谁来承担?公共库那么政府需要解决的,政府解决不了的问题,私人自费保障,任何人是没有权利指手画脚的。素不知看看现在的无偿献血闹血荒,骨髓捐献悔捐,哪一样不是没有充分市场化的后果?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需要社会私人资本的支持和帮助。就拿保险来说,有没有纯粹公益的保险?难道是福利彩票这种?需要帮助的人受益了吗?保险为何全是私人买单的?取消保险公司,会带来社会公益事业的大发展吗?我看未必,更何况商业保险国家还强制私人买单购买,比如交强险,你觉得冤枉吗?又比如:哪个保险购买了之后,使用率很高?重大疾病?还是意外保险?如果按有些人的说法,因为应用低就应该取缔的话,那保险公司是不是应该全部取缔?换个专业的角度来看,如果使用率高,保费会越来越低吗?怕是只会越来越高吧?保险是集多数保障委托人的资金筹集汇聚,解决少数人的意外保障,少量投入在关键意外时能够取得高额保障的优秀制度设计。自存脐带血也是如此,区别在于它比保险多了公益属性,也多了生物资源的特殊性,自存脐带血带来了意外发生时的配型和高额保险费用赔付的保障作用,如此来看,自存脐带血的价值和保险一样,是不能用使用概率来判断是否有价值的,这本身就是一些现阶段社会愤青脱离实际的臆想,换取的只是哗众取宠和曝光率而已。 观点,允许有不同意见,但脱离了实事求是和社会公平公正的准绳,借助社会公众给予的光环,不顾事实,只求吸引眼球,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更是对社会的不负责任,有些话说说简单,用心思考,权衡利弊才是有社会担当和责任感的表现。当今社会社会盲流充斥,负能量传播迅速,吸引眼球为上的畸形社会价值观占据主流,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但同时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观念提高,专业知识水平的提升,以及个体的自我判断能力增强,具备替自己命运做主的能力,不会受到外界的干扰和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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