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上海2月23日电 (记者郝洪)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今天审议通过《上海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调整完善有关生育政策,放宽婚假、生育假、陪产假。 《修正案》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7天。原晚育假调整为生育假,即符合法律规定生育的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30天。同时,将原来为期3天的晚育护理假,调整至为期10天的配偶陪产假。 据上海市卫生计生委主任邬惊雷介绍,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新增加的目标人群主要是夫妻一方或双方为上海市户籍、均为非独生子女、已生育过一个孩子的夫妇,约为77.6万对。经过科学测算,3至5年内,上海市常住人口出生数量平均每年在26万人左右,2017年将迎来生育高峰,2019年以后,出生人口数将逐步回落。 《 人民日报 》( 2016年02月24日 16 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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